关于晏开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恩施州公安党委〔2021〕18号


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

晏开华同志任州公安局政治部党群工作科科长,免去其州公安局警令部文秘调研科副科长职务;

李红同志任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覃添同志任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复议诉讼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复议诉讼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2月24日起算。

周磊同志任州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州公安局政治部党群工作科科长职务;

免去谭程城同志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2月24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恩施州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