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晓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恩施州公安党委〔2021〕12号


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

李晓同志任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大案大队副大队长;

谭浩波同志任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综合科副科长;

杨启奎同志任州公安局高速公路警察支队恩来大队副大队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24日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恩施州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