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金红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恩施州政任〔2019〕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喻东来同志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金红春同志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焦祖祥同志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副县级)职务;
王勇同志任州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刘汉桥同志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免去胡泽同志的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谭冬青同志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世锋同志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黄波同志的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廖泽熙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鸿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张伟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杨红军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吴云、张应坤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予以正式任职。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