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金红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恩施州政任〔2019〕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喻东来同志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金红春同志任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焦祖祥同志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副县级)职务;

王勇同志任州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刘汉桥同志任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免去胡泽同志的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谭冬青同志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世锋同志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黄波同志的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廖泽熙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鸿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张伟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杨红军同志任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其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吴云、张应坤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予以正式任职。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