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恩施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恩施州公安局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邮编:445000,电话:0718-84880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局属各单位立足部门实际,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州公安局紧紧围绕“一事联办”、反诈宣防、旅游警务、打击违法犯罪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恩施”发布458条文章,其中重要通知通告10条、安全防范提醒73条、警情提示16条、警务信息308条、转发重要通知51条;政务抖音号“平安恩施”发布警务信息76条,微信视频号发布警务信息238条;新浪微博“平安恩施”发布警务信息93条、通知通告10条、安全防范提醒18条、警情提示12条;恩施州公安局网站发布重要通知公告26条、安全防范提醒55条、图说警务45条、公安警视48条、征集调查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入学习《条例》等文件,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4年度,州公安局共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6 条,其中已办结5条,1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了信息公开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流程、机制,实现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定期开展公布的信息巡查和纠错,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界面、升级功能,提高网站的管理服务水平,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微博、微信、抖音等恩施州公安新媒体平台的资讯发布,努力做大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对服务群众的重点警种公安窗口,设置了各种形式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栏、标示牌,为广大群众获取信息提供多种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信息审核,坚决杜绝违规事件发生。对信息公开评估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进行提醒、督促、通报。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全警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全警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州公安局制发规章0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127928件;行政处罚536437件,行政强制8254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94.109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9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6437

行政强制

82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18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条,其中已办结5条,有1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州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民警需要不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对于情况复杂、答复难度大、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的依申请公开事项,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并充分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热点话题与警务动态。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作联动,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与相关业务警种和法制等部门会商研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州公安局承办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2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3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主办3件、会办9件,主要涉及打击整治、服务发展、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州公安局高站位谋划部署,高质效推进落实,实现了“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