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州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贯彻落实《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恩施公安工作实际,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升在线服务水平,更加完善政府公开的程序,实现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安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度、满意度、参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开常态

我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和促进业务技能进步的关键之举,党委班子成员设立专项议题讨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王志华任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明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动作、按步推进、按步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恩施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常态。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强主动公开。为落实州委七届九次会议精神,打造全国最优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政策落实和项目落地,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多维度推进政务公开。尤其是新冠疫情后,我局围绕“复工复产”开展专项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治安支队、出入境支队、交警支队联合推出80余项惠民利民具体措施,助力我州经济迅速复苏。

(二)强化责任机制,规范公开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我局特研究制定了《恩施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责任机制,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的向前推进。为规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日常培训、知识讲座、学习研讨等活动,切实有效提高了相关业务部门的素质水平,解决了“什么必须公开”、“什么不能公开”、“通过什么渠道公开”等问题;同时,我局还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普法学习,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云上恩施等载体广泛宣传解读《条例》,全面提升部门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三)深化重点公开,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战场开展工作,但是伴随着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进一步普及,信息流动速度飞速发展,我局转变思路,充分利用“恩施日报”、“平安恩施”、“指间恩施”以及“平安恩施”微博等公众平台,围绕当前热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图文并茂的推送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办理须知、高发案件预警、安全防范提示等主题内容,下大力打好网络意识形态这场持续战。同时,我局还一直致力于法治教育宣传,将全州所有基层所队打造成“公民安全法治学校”,深入宣传安全法治;通过常态化开展“五访”督导,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能效,将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增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州公安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39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3项,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项目和分类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脱贫攻坚信息774条。2020年州公安局依托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主动发声,及时关注社会热点,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微信公众号“平安恩施”发布重要通知通告128条、安全防范提醒99条、警情提示225条、警务信息774条;政务抖音号“恩施公安”发布警务信息202条;新浪微博“平安恩施”发布警务信息979条、通知通告496条、安全防范提醒377条、警情提示498条;恩施州公安局网站发布人事任免信息1条(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人事任免信息以州政府发布信息为准,其他的不单独发布),重要通知通告348条、安全防范提醒113条、事故档案19条、警务信息917条,开展在线征集调查3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3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7

+173

239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80

3118.53858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因绝大部分事项已下放,2020年,州公安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一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州公安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进展,但仍有不足:一是部分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对专业性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要更通俗化;三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州的部署,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注重对专业性强政策的解读,便于群众接受,例如将难以理解的文字转换为图文并茂的漫画,从而实现“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传播力、影响力,确保效果。

三是规范程序,及时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确保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和项目公开情况

州公安局对2020年的财政预决算均进行了公开。州公安局全年采购项目280 个,采购金额3118.538589 万元,均在指定的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6条,部门预决算信息6条,整体支出绩效报告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1条,捐赠公示1条。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度,州公安局主办政协提案2件,分别为关于加快落实整顿民宿青旅安全隐患责任的提案、关于改进我州律师会见工作的提案。州公安局认真落实2020年度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总体部署和《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交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具体要求,结合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责,经州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下发了《关于明确2020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工的通知》,对每件提案的责任领导、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办理中广泛征求意见,到宣恩、来凤等地与提案人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提案人沟通100余次,解决问题19个。经与提案人反复沟通后,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答复复文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抄送州人大、州政协、州督查考评办,做到了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脱贫攻坚领域公开情况

州公安局承担结对帮扶责任的有利川市文斗镇仁合村、建南镇红板云村,宣恩县高罗镇麻阳寨村、沙道沟镇红旗坪村,来凤县大河镇栏马山村等5个贫困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74户、2624人。2020年,州公安局抽调警力373人参与结对帮扶,共粘贴结对帮扶联系牌774张,在每个贫困村显著位置悬挂警民联系牌,全年共计开展入户走访3000余次,逐家逐户开展助农惠农政策宣传与安全法治警示教育,所帮扶的5个贫困村均顺利脱贫,《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宣传州公安局脱贫攻坚成效、学习强国平台推介。

(四)污染防治工作公开情况

为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全州公安机关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目标任务,2020年截至12月机动车报废:小型汽车2026台、大型汽车502台 、摩托车239台。持续保持城区、建制镇禁鞭常态化管理,在春节、清明节等节日强化巡查力度,进一步扩大禁鞭区域,完成城乡集镇规划区禁鞭管理。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巡河制度,配合各行政部门全面清理整治长江及清江流域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五)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情况

广泛开展宣传。因受疫情影响,通过微信、抖音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在网上开展了“5.15”经侦宣传日活动,发布各类预警防范信息,向社会公众揭露最新的经济犯罪手段,有力提升了群众的识假防骗能力。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孝赤为组长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目标。成功侦办了恩施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并全力追赃挽损,为受害人追回紧急损失;办理了一系列骗取银行贷款、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影响金融稳定的案件,化解了上述案件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效的维护全州稳定的金融秩序。2020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恩施州反电诈中心开展96110国家反诈专线,共计开展电话预警劝阻拦截2万余人次、共计处理96110群众咨询电话2000余次。按照全国“断卡”行动的部署,全州公安机关联合三家通信运营商对148名电话卡失信人员进行惩戒,联合州人民银行对104名银行卡失信人员进行惩戒,并通过平安恩施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自4月17以来每周向所有恩施州内在网手机用户发送反电诈宣传短信,内容包括本周电信诈骗发案数、主要诈骗手段、典型案例、反诈提醒,累计发送9600余万条短信。4月29日,州公安局与州税务局联合举办税收政策及防范诈骗培训“云上”学堂,完成了对全州2000多企业财会人员就如何有针对性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开展了在线培训。



(六)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政务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建立接待窗口,并设立醒目标志;制作相关宣传展板、海报、易拉宝、阅读手册等投放于各办事大厅,利用电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广泛宣传。2020年6月“12123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正式开通,截至12月共接到6000余次咨询,依托相关政务专网公开23类信息,回复92条咨询。进一步深化“网上服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通过“平安恩施APP”公布饮酒驾驶3333人,醉酒驾驶585起,毒驾3起,开车接打手机16213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70995起,校车交通违法4起,摩托车不戴头盔18304起,不按规定变道4578起。

(七)放管服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公开情况

州公安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上级部门政务服务“权力下放、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公开。州公安局全面梳理2020年公安部、省公安厅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措施,线上线下向群众宣传知晓。线下在全州公安机关群众办事的窗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册、公安海报等方式,全年不间断进行宣传。线上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新媒体,如“平安恩施”微信公众号、州公安局网站、抖音等,全年多次推送便民利企措施,加强沟通,让群众知悉事项办理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二是推进“一网通办”公开。为方便群众,争取群众办事“一次都不用跑”,州公安局加大“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行业务“网上办”。州公安局发放宣传册865本,在电子显示屏上宣传78次,制作展板21块,在“平安恩施”微信公众号上宣传6次。三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州公安局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和社会互动。州公安局要求州局部门主官和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在“平安恩施”上谈认识、谈体会共17期,积极回应社会对此的关切。州公安局将市场主体数十家请到州公安局座谈5次,让市场主体对州公安局的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并照单整改。州公安局局领导到州电视台接受主持人采访,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承诺。州公安局工作人员到州电台参加主持人访谈节目2次,现场接受群众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